格隆汇1月16日丨新城市建设发展(00456.HK)公告 ,于2026年1月16日,公司接获一封由黎颖麟(自称为86,485,742股公司已押记股份(相当于本公布日期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46.35%)("已押记证券")的共同及各别接管人及管理人)发出的函件 。马德民及黎颖麟于2026年1月8日获委任为已押记证券的共同及各别接管人及管理人。
根据该函件,按照该任命 ,接管人有权行使担保契据项下的所有权力,其中包括(1)接管已押记证券的权利;(2)致使已押记证券登记于接管人名下的权利;(3)指定彼等认为合适的任何代名人,以确保对已押记证券的控制权的权利;(4)收取已押记证券股息的权利;及(5)出售已押记证券的权利。
于本公布日期,公司并无关于接管人于强制执行已押记证券时将如何处理已押记证券的资料 。接管人强制执行已押记证券可能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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